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为财政补助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单位主要职责有:
1.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活动
2. 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绿化美化管理,公园游览、娱乐水上项目组织管理,公园经营服务,旅游开发,公园设计施工,安全及卫生管理,公园科普宣传教育与文明建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501人,实有人数40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842.64万元,比上年增加2437.43万元,增长11.9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734.58万元,比上年增加2708.13万元,增长14.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9.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8.57%;上级补助收入1065.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9%;事业收入731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67%;经营收入3.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其他收入618.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8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9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993.41万元,增长10.33%,其中:基本支出15367.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18%;项目支出1848.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8%;上缴上级支出4071.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12%;经营支出3.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29.51万元,比上年减少609.86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疫情管控和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财政拨款收支均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4%;卫生健康支出6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2%;城乡社区支出1033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25%;农林水支出863.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883.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39万元,减少1.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88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39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正常收支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639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639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10334.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9.46万元,增长0.87%。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1年度决算10334.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9.46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调整,相应增加了基本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863.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25.13万元,下降60.82%。其中:
“林业和草原”2021年度决算863.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25.13万元,下降60.8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压减支出,年中交回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719.8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7.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4台,28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是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